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上海华普汽车有限公司诉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讼代理合同纠纷一案。一中院认为,非经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北京金之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有权对外提供有偿法律服务,因此终审判决驳回了华普公司要求金之桥公司返还代理费60万元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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