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企业享有一项权利;如果发现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但这项权利的 行使是有条件的,即用人单位需要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如《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39条规定了六种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的情形;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而且在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企业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有法律风险》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企业在试用期辞退员工有法律风险》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01e8f55ed93dd50bb5ae44cc3e8236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