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起诉者众多,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获得法院立案的消费者只占了极少的比例,绝大多数消费者仍在等待和观望之中。
“我觉得胜算把握很大,这两个案件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证据也比较充分。”赵xx告诉记者,消费者在下订单购买商品时,即与当当网发生了合同关系,款项也直接打到当当网的账户上,无论商品是当当网自营还是其商家销售的,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首先应当向当当网维权。
他还指出,这两起案件与淘宝网新近发生的错误标价事件有所不同,淘宝涉及到四方主体:买家、卖家、第三方软件提供商、淘宝网。消费者和卖家之间是合同关系,是第三方软件商的侵权行为导致卖家违约,消费者难以直接起诉第三方软件侵权;淘宝与消费者之间不存在直接的买卖合同关系,所以没有基于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但双方存在服务合同关系,即淘宝应该承担对第三方软件商疏于监管的责任。
那么,案件一旦开庭,当当网会以何种理由为自己辩解?会不会又以“人工录入失误”作为不承担法律责任的借口呢?
赵xx对此解释说,这极有可能是当当网最主要的申辩理由,法律上称为“重大误解”,我国《合同法》规定,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但他同时强调,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当当网也需要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在交易中存在重大误解,这个举证责任在当当网。退一步说,即使能证明存在重大误解,也不能单方面撤销合同,而是依法需要通过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后才可以撤销,同时还要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目前消费者的维权瓶颈主要在法院,几百号人等着立案呢,而且诉讼费都收上来了,法院却不接招。”“爸妈网”负责人苏xx对记者表示,“估计700多人的案子都立的话,会产生一个很大的轰动效应,应该算是互联网第一案了,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情况,法院可能有所顾虑。”
维权小组负责人苏xx表达了此次维权的初衷:当当是一家本土成长起来的企业,此次参与维权的消费者绝大部分是当当的VIP或者钻石客户,应该说,大家对于当当网还是有着深厚感情的。但是,感情的维系是双方的,起诉是迫不得已的,是在反复积极与当当寻求沟通之途无果之后的选择。履行合同是企业诚信态度的表现,当当网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更应该为此做出表率,希望当当能够真正做到对客户负责。
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网购市场交易规模达5231亿元,同比增长109.2%,相当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4%。2010年,淘宝网每分钟出售4.8万件商品,全年淘宝网最多时每天有6000万人次访问,单日交易额峰值达到19.5亿元。尽管网购已成为很多人购物的主要方式,但其暴露出的问题却令人不容小觑。
谈到最近网购纠纷成为热点,错价或单方取消订单事件频发,赵xx认为,比起其他的民事合同,网络订单有其独特之处,就是很容易被商家取消订单并删除记录,还有就是随意变更订单内容,如擅自把“阿迪鞋”换成拖鞋、袜子等等。商家的违法成本很低,消费者获得的赔偿与商家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的收益不成正比,更不能起到惩罚违规商家的作用。
记者从商务部了解到,商务部目前正在开展网络购物领域的立法工作,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网络购物健康有序发展,已计划出台《网络购物商品配送服务规范》,对网络相关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和引导;强化网络购物平台主办方的责任,要求网络购物平台建立商标、专利、品牌查询系统,严格网上卖家和商品市场准入制度;筹建全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平台,逐步建立所有网站卖家的真实信息以及信用记录。商务部指出,目前网络购物最大的两个问题就是诚信和安全,而制定相关方面的法律无疑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监督与约束电商企业,进一步规范网购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