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王艺曾在6月7日手撕其所在的公司,称公司从没有实现合同里面的内容,工作报酬也没给。王艺还称她不承认《天使之路》第二季,并表示因为种种原因公司让其没有了信任感,其他签约的人早已解约,但因为去年是冠军,公司不愿意解,但随后将此微博删除。
(一)站在王艺的角度来看待公司签订合同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工作报酬没有给付的问题。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针对不履行合同的,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
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对方可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应当支付该价款或者报酬的逾期利息;
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从以上可知,该公司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没有给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应该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站在公司的角度看待王艺违反独家经纪协议问题。
如果正如公司所说的王艺违反独家经纪协议,该行为是一种预期违约的行为。如果违反合约,那公司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让我们了解一下。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王艺在公司不知道的情形下,接其他的工作属于默示毁约。
对于预期违约,守约当事人依法选择下列救济方式来追究对方当事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