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固定资产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有项目的基本内容、建设规模、生产条件、工艺技术、投资成本等;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基础数据:项目的投资额、销售收入、利润、税收、折旧等数据;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4)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借款人和担保人的现有生产经营规模,主要产品和技术水平,原材料及能源的供应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现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自由资金的比例和数额,产品成本,利润水平等;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2.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提交的材料;1)资金战友情况及比例结构;2)资金平衡表及有关账目;3)资金周转、流动资金补充计划等有关计划的实际执行情况;4)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5)企业产品产、供、销情况及数据;6)当前经营情况;7)应收账款的销售情况等反映销售情况的账目;8)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贷款通则(试行)中规定借款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借款人及保证人基本情况;2)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事务所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3)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4)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