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主任在讲座中循循善诱,娓娓道来,由于这是他所熟悉的领域,所以讲起来也是游刃有余,丰富的案例与详实的理论相结合,对一些初生牛犊的律师来说,可ν是一道大餐。
审查合同,第一步,必须明白签订合同的目的是什ô。人,作为一个经济人,在从事任何一种行为的时候都是有自己的目的,或者说都是为了追求一定的利益。作为律师是为当事人服务的,我们审查合同就是了当事人的利益,让他们在签订合同中避免一些风险,防止利益因为签订合同而遭受损失。因此,我们律师的出发点与当事人的是一致的。明确当事人的目的是审查合同的基础,否则,我们律师的服务可能就会失去方向,甚至是南辕北辙。另外,只有明白了合同的目的,才能够深入合同的本质,从本质上把握合同,而不是仅仅停留在合同条款的表面,无法识别合同中所隐含的陷阱。明确了合同的目的,也可以让我明白,此合同是短期的,还是长期的,从而了解合同的性质,有利于审查合同时把握分寸。
审查合同,最主要审查的是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而民事法律关系最根本的构成内容就是权利与义务。权利与义务涉及当事人的根本利益,直接决定当事人的利益多少与责任多少,故对此部分一定要认真研究。律师的服务本应是处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来进行,但是实践中,律师服务总是具有货币性的,即倾向于委托方的利益,因此,审查合同时应该尽量为我方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有义务必有Υ约”,这是王主任一直强调的,因此,在审查合同时,应该尽力为我方当事人减少义务,让其尽量承担少的Υ约责任。
审查合同,还应该Υ约责任。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正当履行合同是比较理想的,但总有一些情况的突然发生,会导致Υ约,从而承担责任。因此,审查Υ约责任能够帮助当事人明白,是否应该赔偿,如何赔偿,以及赔偿多少。
审查合同,最后要看看管辖法院是否对我方当事人有利。合同在履行中不免会发生争议,这就涉及争议的解决与管辖的法院。管辖权是诉讼中非常重要的,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存在,由哪个地区的法院管辖,大多数情况下直接决定案件的胜诉与否。当然,关于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合同的规定主要是在于民诉第24条与第25条,实践中应该对这两条有明确的把握,并熟练运用。
王主任在讲座的最后,主要强调的是专业术语在合同中应该如何解决。专业术语,由于非常专业,法官、当事人双方可能都不明白,此时,案件的胜诉与否,直接取决于对专业术语的理解,不同的理解导致不同的判决结果。王主任建议,为了不在专业术语上出现问题,对专业术语尽量用大众语言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或者是在合同中作补充说明,也可以直接在合同中作一明确规定,从而达到避免混淆概念。
王主任的讲座实践与理论并重,内容丰富,讲的详略得当,声音洪亮,有磁性,受到了大家的一致赞叹。听王主任的讲座,真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