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应标明全称(或全名)、地址、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2.合同的标的:动产应标明名称、产地(或生产者)、品种、规格、型号、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等相关信息;不动产应注明名称、座落地点、产权证书(凭证)编号等相关信息。
3.数量: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方法等相关信息。
4.质量:应明确表明适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并注明标准的文号;封存样品的,应注明样品的封存时间、地点和持有人;同时明确质量检验的方法、责任期限和条件、提出质量异议期限和条件等。
5.价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价款的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6.履约期限、地点或方式:履行期限要具体明确,地点应具体到门牌号码,交付标的物的方式应具体、清楚(送货上门、卖方仓库提货、货交承运人等);支付货款的期限应明确到日。
7.违约责任:应明确规定构成违约情形,违约金的数额或具体计算方法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选择诉讼或者仲裁其中之一作为争议解决方法;约定管辖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明确,不得违反法律对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另,结合我国现今的司法环境,尽量约定在我方当事人所在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纠纷为宜。
9.合同生效条款:一般应当写明:“合同自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对于法律规定应当经批准或者登记后生效的,或合同约定须经公证等程序为生效条件的,应当在合同中注明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