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设立分公司协议书范本
风险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
为拓展________市建设市场业务,甲方决定在________市设立分公司由乙方担任分公司的负责人,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________市所有辖区及经甲方同意的区域;分公司工商注册所在地为________市。
乙方在分公司的任期暂定为________年,任期结束后经甲方评估乙方在任职期所做工作后,认为合格可以进行续签协议,续签期也为________年。
1、经营指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对分公司给予政策扶持,鼓励分公司在________市创造业绩,扩大甲方在当地的影响力。
2、在乙方任职期内以分公司签订合同额、工程结算书、银行进账单为工程量依据,经双方协商确认缴交甲方管理费定额,定额________年一定。本次定额一定________年,分别为:乙方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________年上交________万元。当年年初(新历________月底)一次性交清。甲乙双方通力合作达到双赢效益良好,可面商酌加乙方当年上交定额。
3、合约履约率:合同履约率为________%。质量、安全指标:工程竣工一次性合格率达________%;杜绝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群体职业病现象发生;安全轻伤事故率控制在________%以内,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________‰以下。
1、甲方负责在________市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公司所需要的资料,并办理“建筑企业进入________市分支机构备案”和项目施工备案合法手续。
2、负责办理分公司在________市市场投标、施工项目备案、与业主函件、验收等所需要的盖总公司印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社保票据及施工业绩等各种证件和相关资料,委托和授权分公司在________市经营区域内经营投标及施工管理。
3、为分公司办理投标所临时需要的各种证明。国家住建部规定不能以分公司名义投标及招揽工程和签订任何合同,分公司承接的项目报总公司备案后,总公司及时配合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施工报批手续。
4、按照________市市场需求要为分公司在________市开立_____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一般转账账户,以便缴纳________市地方营业税、收支工程款和及时进出投标保证金,方便分公司财务人员使用在________市开立的一般转账账户。
5、分公司全套印章(分公司行政章、分公司合同章、分公司财务专用章);印章由乙方保管,并做好盖章的登记工作,签批盖章的权力一般情况下为乙方;不得用分公司印章签订工程合同、出具欠款凭证、对外担保赊欠材料等违返总公司印章管理工作。
6、甲方确保及时将乙方汇入甲方的基本账户的投标保证金及时汇至招标业主的指定账户,业主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应及时退还给乙方原汇入账户。
7、甲方应根据工程要求开具的“外出经营税收活动管理证明——税收外经证”。除印花税外,除国家税务总局及______税务局、当地税务局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再收取其他任何税收费用。国税在甲方注册所在地缴纳税款,地税由分公司缴纳项目所在地税务局,甲方在项目完工时查验分公司完税证明。税收在工程款转入时扣除。
1、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关于分公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一切有利因素,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抓好市场开拓和施工任务的承接工作。
2、负责做好工程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工作,协助甲方办理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负责人变更、各种备案和每年的年检工作。
3、诚实守信,认真全面履行与业主签订的项目合同施工管理工作并承担履约的全部责任。足额纳税、守法经营。负责认真贯彻执行甲方的安全、质量、技术、财务、印章等管理制度,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协议经营目标的实现。
4、遵守工程所在地政府颁发的有关城管、环保、消防、治安、劳动管理、计划生育等管理规定和甲方的有关制度,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办理上述范围内有关手续费用支出,以及因违犯其规定导致的经济,行政处罚与法律责任。
(八)、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1、你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5、办事处的住所证明文件,如果是租用的,提供房租合同,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7、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还需提交相应的许可证明。
三、成立分公司的条件
设立分公司应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县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1、公司的登记事项包括:名称、营业场所、负责人、经营范围。并且分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2、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另外,营业场所使用证明。最后,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资产不能承担责任时最终应总公司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