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近年情况看,国有资产流失突出表现在哪些方面?
张佑才:这主要表现在8个方面。一是产权转让中低估国有资产。二是在不规范的企业兼并、收购中,廉价出售国有资产。三是股份制企业对国家股不分红,不配股。四是有的地区以明晰产权为名,把国有资产无偿或低价卖给个人,搞“负债持股”。五是有的企业在经济困难时把企业改组分开,逃避债务。六是一些企事业单位部分国有资产不入帐,形成大量帐外资产。七是全民办集体企业,无偿划转国有资产,把国家所有制变成集体所有制,集体的再变成个体的。八是境外国有资产流失。其他还有无形资产、资源性资产流失的问题。
记者:为搞好依法治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务院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制定了哪些法规?
张佑才:针对上述国有资产流失方式,搞好依法治产,最近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发布的有《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试行规则》、《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暂行办法》、《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做好企业破产过程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性文件。其中以李鹏总理令发布的《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以法规的形式,把保证国有资产发展壮大,制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企业效益的具体措施“制度化”。
张佑才:这方面的思路大体上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好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建立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闸门”。具体措施是全面开展并完成清产核资工作,摸清家底;改进、完善产权登记工作,对国有企业全面进行产权登记,对公司制企业逐步试行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进行产权登记管理;对中外合资、股份制改组、企业兼并与收购,必须进行资产评估,对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严防国有资产在产权变动中流失;搞好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二是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客观、公正地衡量企业的经济效益。目前,有些企业不是下苦功挖潜力,发奋图强,而是搞“以奖代管”、“以包代管”、“以转代管”;国家也没有一个客观的标准进行考核。因此,《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简称《监管条例》)规定,要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加强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的考核监督。最近我们已经发布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试行办法》,这就有了一个“标尺”。企业经营好坏,拿这把尺子一量,清清楚楚,能够客观、公平地衡量。这些都要通过组织贯彻《监管条例》来实现。三是设置一个“监视器”,向企业派出外部监事会,明确产权责任,监督企业行为。现在有些企业领导班子闹矛盾,内耗致亏;有些企业规章制度废弛,导致人心涣散,群众关系紧张;有的企业对国家隐瞒情况,出了问题无人负责。这就需要国家加强监督。《监管条例》规定向企业派出外部监事会,明确产权责任,目的是把国家所有的权益保障好,把法人财产权落实到位。这在我国还是第一次。四是给企业安装一个“发动机”。建立企业法人财产权,增强企业自我积累机制,防止企业只消费不积累。
记者:如何看待国有资产管理与搞活国有企业工作的关系?
张佑才: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搞活国有企业,是今年经济工作中的重点。我们围绕这个重点,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前,国有企业效益不理想是事实,企业效益不理想有外因和宏观方面的,也有内因和微观方面的。看到差距就是压力,就是动力。随着宏观、微观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到位,我们的国有企业会一天天好起来。国有资产的管理、增值和保值将伴随国有企业的搞活,做得越来越好。“七五”期间,国有资产每年平均递增14%以上,1988年以来每年平均递增18%以上,到1993年末,全国国有资产总额达到34950亿元(不包括境外的国有资产),比1992年增加5020亿元。国有资产在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应当、必须而且能够发挥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