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名牌延伸,须沿着产品纵深方向,形成名牌系列化拓展。
2)当两种产品差异较大,不能沿用同一辅助、细分市场名牌。
“名牌不能是个筐,什么产品都往里面装。”例如,一个白酒名牌,扩展到白兰地、葡萄酒、黄酒、啤酒、药酒、无酒不包;一个卫生品牌扩展到餐巾纸、上下不分;娃娃饮料,扩展到老人也香。这些都犯了大忌。
3)一个品牌定位在特殊商品、特殊档次上,一般不能跨档次地泛化。
4)在企业的总品牌下,较能够统合、包容较多的产品,如“松下”、“日立”等。但不能被滥用,仍需局限在某一行业或产业中,像“可口可乐”商标至今仍局限在饮料领域。
5)尤其谨防品牌延伸中“后院起火”,新产品尚未站稳市场,而原有名牌市场却逐步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