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购买方式,指收购人出资购买目标企业的资产或者股份实现并购,达到控制目标公司目的的并购方式。一般以现金为支付方式,将目标企业的整体产权买断。其特点是:简单、直接。
这种购买只需要计算目标企业的资产价值,依其价值而确定购买价格。兼并方不与被兼并方协商债务如何处理,公司在完成并购的同时对其债务进行清偿。但这种直接购买方式的价格风险大,因为一次性投入大,要求并购方事先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和可行性研究,这种方式适合于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对小企业以及濒临破产的企业的并购。
(2)股票购买方式,又称增量控股并购方式,指收购人在购买被并购企业时采用股票方式支付价款的并购方式。也即是说,将目标企业的净资产作为股金投入并购方,成为并购方的一个股东。这种方式下通过增加发行股票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制权,还可以不减少企业的资产,将被收购企业纳入到企业集团内部,有利于调整企业资本结构,便于企业选择最佳资产组合。此种方式通常也发生在目标企业资大于债的情况下,目标企业所有者与并购方一起享有按股分红的权利和承担负亏的义务。
(3)混合购买方式,指收购人在购买并购企业时,采用现金和股票同时支付的方式进行并购。
(4)承担债务方式,指在目标企业资产与债务等价的情况下,并购方以承担目标企业的全部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实现并购。目标企业的所有资产整体归入兼并企业,法人主体资格消失。这种方式下目标公司大多是目前并不严重亏损或并不资不抵债,但前景十分渺茫的企业。投资方为扩大企业规模,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往往选择这种企业为并购的目标。
(5)债转股方式,是指收购方对被并购企业拥有债权,经过双方协商,收购方将债权按一定的比拆股比例转为被并购企业的股权,达到控股目的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