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改革已进入攻坚阶段,国家出台了资产重组、产权转让等一系列的法规和条例,目的是从根本上理顺产权机制,盘活国有企业的资产,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然而,有些人却把这场国有企业的改革当作最后的晚餐,疯狂掠夺和瓜分国有资产。有的企业怕承担产权转让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破产被不正当地利用。现在各地流行的做法是更愿意让国有企业破产,因为国有企业的债务主要是国有银行的钱,破产了就不用还钱了,也没有人需要为破产负责任。于是,各地政府在不影响仕途的前提下都有让国有企业破产的积极性。既然谁都不用为破产负责任,破产企业的领导照样当领导,照样可继续办企业,只是换个地方而已。这是目前各个地方政府和企业联合骗国家、坑银行的行为中最普遍的一种心态:破产更好。整个链条是:国企-掠夺-破产-零资产-拱手相让。
当前在中国,破产成为地方政府逃债的工具,因此破产对经纪人没有什么约束力。因为以前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都是在政府的领导下,国企和国有银行之间的债务,就像一个人的两个口袋,钱在两者之间就像从这个口袋拿出来,放到另外一个口袋一样。这种债务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就没有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制定好相应的游戏规则,所以大家也不遵守规则。而且,国有企业的经营者还有互相推诿责任的余地,下一任推给上一任,上一任又推给下一任。中国现有的审计制度不能完全搞清楚国有资产到底在哪一任起了变化,于是,给每一任领导留下了推诿责任的空间。既然说不清谁负责任,经营者对负责任的动力和压力都会相应减少,对破产的重要性会相应增加,这种机制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国有资产被鯨呑。
针对上述现象,内部审计可以通过企业改制审查,最大限度地降低或减少国有资产的流失,按照国家体改委的要求和步骤,明确产权关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资产评估,再按照一定的比例折算成国有股,国有股与其它股份一样,同股同权,有效地制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确保国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