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国企改制前成立的由上级主管部门临时抽调和改制单位管理层人员组成的改制领导小组,作为一个临时性、松散性的机构,不仅性质权限不明,而且缺乏一套追究责任的机制,难以及时处理和解决改制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工商监管薄弱、虚假注册、虚报虚增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已成普遍现象。三是财务监管失控,国有资产财务监管各项制度形同虚设,难以落实。四是中介机构监管和对中介机构监管缺乏,各种虚假不实证明文件可通过正式中介评估、鉴证机构出具流向社会,为各类违法犯罪大开方便之门。五是金融监管不力。公司企业、资本注册大量资金违规违法流转、出境,甚至洗钱,多是通过金融机构完成,金融系统本身大量资金被违规套出流失,也与金融机构内外监管不力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