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企业成立于X年X月,现位于长春市XX区XX路(街)X号,隶属XX资产经营公司(或集团、区、委、办、局),企业性质为国有独资(国有控股)。
1、资产、负债:以X年X月X日为基准日,经资产评估备案(核准)后,企业资产总额为XX万元,负债总额为XX万元,剔除划拨土地价值量和非经营性资产后,企业净资产为XX万元。
2、人员情况:截止X年XX月XX日,企业在职职工XX人,其中:全民固定工XX人,合同工XX人(含混岗集体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XX人。离休人员XX人,退休人员XX人。
3、土地房屋状况:企业现有划拨土地面积XX平方米,土地级别为X级XX用地,经具有A级土地评估资质的XX事务所评估,按X年使用权评估,价值量为XX万元。现有公企房XX平方米,产权单位为XX公司(集团),现使用用途(工业或商业)用房。自有房产XX平方米,为(工业或商业)用房。产权关系是否清楚,有无抵押或担保(如有抵押或担保请注明抵押或担保面积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