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持股计划,英文简称ESOP(EmployeeStockOwnershipPlans),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路易斯"凯尔索(LouisKelso)提出。路易斯"凯尔索基于"人具有劳动和资本获得收入的基本权利"的判断,设计出一套使企业每个员工既能获得劳动收入,又能获得资本收入的计划,这就是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内容是:在企业内部或外部设立专门机构,这个机构通过借贷方式形成购股基金,然后帮助员工购买取得本企业的股票,进而使本企业员工从中分得一定比例、一定数额的股票红利,同时也通过员工持股制度调动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形成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约束。
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后,我国也引进了员工持股制度,并在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形式的员工持股形式,对企业、公司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企业的改制重组而言,员工持股制度具有如下作用:
员工持股使员工在企业中的身份和地位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员工不仅是企业的劳动者,还是企业的投资者,企业的利益与员工的活动紧密相连,改变了企业员工主人翁地位的虚置状况。另一方面,进一步把员工的活动创造与利益分配紧密结合起来,员工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在其劳动收入的基础上,可以按出资额的大小以股利形式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从而能更有效地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