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险投资的发展过程中政府政策与法律制度是风险投资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法律规范是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基本依据,风险投资要健康发展必须有法律的保护、制约和引导。目前中国尚无一部具有权威性的风险投资法律,这种无法可依的现状与飞速发展的风险投资市场严重脱节,风险投资领域繁荣发展和无序混乱并存。
对风险投资进行规范约束的是散见在经济部门的多个单行法律中的有关规定,这些规定也十分有限和滞后,风险投资存在大量法律空白地带。例如我国现行《公司法》、《知识产权法》、《证券法》、《税法》等法律都没有对风险投资相关机构的行为和操作做出规定,甚至有的法律条文本身就阻碍了风险投资的发展。即使陆续出台一些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对风险投资的鼓励性规定,但实际上是笼统的,或不完整或与法律相冲突,法律规定处于模糊状态。
普通股权投资一般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即股权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者及资金所有者,他对资金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自主决定投资于何企业,在这里资金的供给方与需求方直接联系,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风险投资则涉及三方当事人……【详细】
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投向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在通常情况下,由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投资人于短期内抽回资金的需要,因此无法从传统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获得所需资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