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制灵活、效率较高。有限合伙制不需要专门的董事会、股东会、监事会这样制约机构,其运营机构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只负责出资,而普通合伙人都是由专业的风险投资家组成,人数上无固定限制,但比起公司制来说要少得多,这样在决策上十分迅速,效率非常高。
(4)有限合伙最大的优势在于其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限合伙制通过对出资、管理、风险及收益、承担责任的设置来实现激励与约束,使得代理成本降到了最低点。普通合伙人全面负责资金的使用、经营和管理,可以从每年的经营收入中提取相当于资金总额3%左右的管理费,项目成功而收益倍增时,可以从收益中分得20%左右。普通合伙人因参加管理而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不参加管理只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种责任设置恰恰解决了出资者与资产管理者的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各种代理成本和风险,使得出资人与资金管理人的利益都得到了有效保护。另外普通合伙人往往都是具有丰富经验的职业风险投资家,良好信誉使其筹集到资金与其他有限合伙人合伙。一旦其投资操作失败,风险投资资金亏损严重,那么他将可能再也筹集不到足够的资金进行投资。因此这种机制完美地解决了出资人与管理者之间的矛盾,更有利于风险投资的运作,有利于培养风险投资家阶层。
有限合伙制也有一定的缺陷,其资金风险比较大,存在时间比较短,往往和特定的投资项目共存。需要专业从事风险投资且拥有一定资产和信誉的风险投资人才,对于中国这样资本市场不健全,投资人才缺乏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成立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主体需要更多的软件准备。
普通股权投资一般只涉及两方当事人,即股权投资者与被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者及资金所有者,他对资金享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自主决定投资于何企业,在这里资金的供给方与需求方直接联系,没有中介机构的介入。风险投资则涉及三方当事人……【详细】
风险资本是指由专业投资人提供的投向快速成长并且具有很大升值潜力的新兴公司的一种资本。在通常情况下,由于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投资人于短期内抽回资金的需要,因此无法从传统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获得所需资金……【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