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规避,是指事先预料风险产生的可能性程度,判断导致其实现的条件和因素,并在实际中尽可能避免它。风险规避是风险控制的最彻底的方式,采取有效的风险规避措施可以完全消除某一特定风险,而其他风险控制手段仅在于通过减少风险概率和损失程度,来减轻风险的潜在影响。风险规避手段的实际运用要受到一定限制,因为它往往会丧失商机,从而相应失去与该投资相关联的潜在收益。
风险转移,是指风险承担主体有意识地通过若干技术和经济手段将损失转移给他人承担。风险投资公司风险转移的方式主要有3种:一是转移引起风险或损失的投资,比如风险投资公司已经发现所投资项目成功的可能性较小,就及时退出等。二是联合投资,进行风险组合。为了减低投资风险,风险投资公司联合一些有实力的公司共同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风险投资主体,这样既可以解决风险资本的不足,也可以分散投资风险,让更多的人分担风险,以减少每个投资者和经营者所承担的风险,从而在整体上增强风险承担能力。三是参与科技保险或项目保险,当风险来临时,以小额的确定的成本,补偿大额的不确定的损失。
损失控制。风险投资的损失控制是指在对风险投资的风险因素进行充分地辨识和分析的情况下,事前对风险进行预测和预控,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或风险发生后的损失程度。对于可控的风险因素,可以通过计划、组织、协调等方式对其加以预防和控制,对于不可控的风险因素,可以采用风险规避、风险转移等方式进行处理。
风险自留,是指对一些无法避免和转移的风险采取现实的态度,在不影响投资者根本或大局利益的前提下承担下来。风险自留实际上是一种积极的风险控制手段,它会使投资者为承受风险损失而事先做好种种准备工作,修改自己的行为方式,努力将风险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