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鲜方面给赴罗先经贸区的投资者以绝大部分的自主权。无论外来投资人在罗先经贸区成立合资、合作还是独资企业,企业的管理和经营方式完全可以自由选择。
朝鲜方面在罗先经贸区内对外来投资企业实施多项优惠政策。除了国家另行规定的品种以外,对区内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物资不课税,对为了向朝鲜国内销售而入境的商品课税,但比区外地区优惠。
朝鲜国家方面不会把外商投资人的财产国有化或征收,如发生不可避免的理由要国有化或征收,应给予补偿。
外商投资人在经贸区内经营所得的利润收入,可以自由地免税汇往朝鲜国外。如果投资者的经营期限到期,也有权把从国外搬进的财产搬出到国外。
在经贸区内的企业所得税率为结算利润的14%,这比区外的25%的税率低11%。同时,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外商投资生产企业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前三年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后两年在50%的范围内减征收;对服务型企业,第一年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后两年在50%范围内减征收;对总投资额达3000万欧元以上的基础设施型企业,前四年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之后三年在50%的范围内减征收。
如果外来投资者投资朝鲜的国家奖励产业,将可以优先承租到条件比较好的土地地块,并给予降低土地租赁费的优惠。
如果外来投资企业进行再投资并获得利润,且经营期达到了5年以上,朝鲜方面将退还相当于已纳税的再投资额的企业所得税额。
最后,朝鲜方面还承诺,对于外商投资者到罗先经贸区逗留或居留的,还可以获得免签证即可直接进入的便利条件。另外,经贸区内的土地租赁期最长可达50年,具体期限可以按土地用处和投资内容由合同双方协议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