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体现的经济关系不同:信托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银行业务则多属于与存款人或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
2、基本职能不同:信托的基本职能是财产事务管理职能,侧重于理财,而银行业务的基本职能是融通资金。
3、业务范围不同:信托业务是集“融资”与“融物”于一体,除信托存贷款外,还有许多其他业务,范围较广。而银行业务则是以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为主,主要是融同资金,范围较小。
4、融资方式不同: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代替委托人充当直接筹资和融资的主体,起直接金融作用。而银行则是信用中介,起间接金融作用。
5、承担风险不同:信托一般按委托人的意图经营管理信托财产,在受托人无过失的情况下,一般由委托人承担。银行则是根据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理业务,自主经营,因而银行承担整个存贷资金运营风险。
6、收益获取方式不同:信托收益是按实绩原则获得,即信托财产的损益根据受托人经营的实际结果来计算。而银行的收益则是按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按提供的服务手续费来确定的。
7、意旨的主体不同;信托业务意旨的主体是委托人,在整个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占主动地位,受托人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业务的意旨主体是银行自身,银行自主发放贷款,不受存款人和借款人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