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合并报表,不论它们之间有否内部交易,首先应当无条件地编制以下三项抵消分录:
1、把母公司对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只调整到合并报表,为后面的两项合并抵消分录打下基础。合并会计报表中的母公司数据仍按成本法列报)
借:长期投权投资-损益调整 (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实现的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增加数×母公司持股份额)
贷:投资收益 (母公司本期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子公司本期净利润×母公司持股份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母公司以前年度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子公司在被母公司投资控股后资本公积的增加累计数)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相抵消(外币报表折算差额不抵消,直接汇总):
借: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子公司报表数)
商誉 (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大于享有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按新准则,只有正商誉,没有负商誉)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其它股东享有的净资产份额, = 子公司净资产×其它股东的股权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