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的诉讼过程中,如果cc公司和cc公司原股东bb公司同意补办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的,可以依法补办股东变更登记手续,确立aa公司的股东地位,追认aa公司的股东身份,并确立aa公司与华融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法律效力。cc公司和bb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aa公司可以起诉cc公司,要求cc公司履行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义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指出,“经其他股东同意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公司应当办理有关股东变更的登记手续,公司不办理相关手续的,受让人可以以公司为被告提起确权诉讼”。
在实践中,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股权投资人已经实际参与股权转让后的企业经营和管理,公司怠于办理股东变更登记的,通常认定股权转让有效,可以责令公司依法补办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后确立股东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aa公司与华融公司的股权转让因aa公司受让bb公司的股权后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而无效,但aa公司与bb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却不因此而无效。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只影响股权变更的外部效力,对股权转让的内部关系来说则不产生影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指出,“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应当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因此,bb公司不可以因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而撤销与aa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aa公司可以以股东身份向cc公司行使权利,cc公司不得对抗,bb公司不得再对cc公司行使股东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