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坚持了全员性、实用性和长期性三个原则。
首先,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目的是让各个部门和岗位能够对自身面临的法律风险有更清晰的认识,同时能够将风险管理的职责分解到各个部门和岗位。因此,我们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充分利用调研、访谈、培训、交流等手段,让所有和法律风险相关的领导和员工都能够参与到体系建设中来,实现风险管理的全员参与。
其次,建立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根本目的在于提升法律管理工作水平和有效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因此,我们在体系建设过程中始终密切结合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实际需要出发,注重项目成果的操作性和实用性,而不过分追求理论性和完整性,以保证体系建设的实效。
最后,法律风险是随着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需要长时期的跟踪和关注,风险的控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循序渐进,逐步实现。因此,我们不是把体系建设当成一个一次性的项目,搞一阵风式的运动,而是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开展,定期对体系进行滚动更新,按计划逐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真正实现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