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总局将继续完善小微企业名录,指导各省区市用好小微企业名录,充分发挥小微企业名录促进扶持政策实施、助力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作用。做好国家综合性重点扶持政策的实施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作用。指导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综合发挥职能优势,跟踪分析小微企业生存发展状况,加强帮扶指导,服务小微企业发展。
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三证合一”的后续工作,总结、推广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经验;做好港澳台个体工商户扩大开放政策的落实工作。
推进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监管。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抽查和经营异常状态、经营异常名录的管理工作量大、涉及面广,针对此,总局将进一步加大相关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探索新制度下的个体私营经济监管工作的方式方法。
同时,总局将总结2015年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考评工作。适时召开全国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经验交流会,推广地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总结2015年全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以“考评”为抓手,开展督查,指导各地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基础数据库和信用监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整合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力量,突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新模式。
围绕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部署中的任务分工,总局今年将紧密结合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实际,指导全系统继续巩固扩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发挥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为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行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据悉,近期总局将对加强非公经济党建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今年,总局还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各类专项整治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修订工作;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修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