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准名称。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2.提交资料。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
3.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4.领取执照。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正本和副本的法律效力相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市场主体类型分别制定登记材料清单和文书格式样本,通过政府网站、登记机关服务窗口等向社会公开。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