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25条、第42条第3款的规定,典当行可以经营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登记的,应当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虽然典当行不同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当金也不同于贷款,但是,出质是当户取得当金的方式之一,也是典当行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之一。当户将其股权作为当物质押给具有财产权利质押业务的典当行取得当金,应当按照《物权法》和《典当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到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典当行从事股权出质业务需要符合法定条件:
1、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典当行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