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经各立协议人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自愿出资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___日特在(地点)________________签订本协议如下:
1.1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_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公司登记机关最后核准名称为准)。
3.1组织形式系有限责任公司,立协议各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有限公司承担责任,有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4.1立协议各方作为出资者按投入有限公司的出资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4.2立协议各方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行使经营决策权,不得非法干涉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3公司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1 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由立协议各方以(现金/实物/专利/土地使用权)形式出资构成。
5.2 公司各股东均出资比例以及出资形式如下:
张_______,男,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以现金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赵_______,男,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___________,以房屋折价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_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_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_______,以现金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6.1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账户。各立协议人应当在公司临时账户开设后5日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人公司临时账户。
6.2 以实物、土地使用权或者专利技术出资的,由立协议各方聘请共同认可的评估机构作价评估,评估费用(由该出资方承担/列入公司成立费用)。
作价评估工作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并提供评估结果。
6.3 立协议各方全部缴纳对公司的出资后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证明。
6.4 立协议各方同意,全部出资在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用或抽回;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上述出资之使用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同意,方可用于与公司有关的用途。
6.5 在本协议生效后至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期间内,如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本协议的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履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可能时,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收回其出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7.1 立协议各方同意成立筹委会,负责公司筹建工作。筹委会由____名人员组成,由火____负责。
筹委会的职权如下:
(1)起草和报送筹建公司所需各种申请报告和文件资料;
(4)筹备、召开公司成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并就公司组建情况向大会报告;
(5)遇有重大问题建议立协议各方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6)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协助中介机构进行财务审计、评估、验资、法律文件草拟等工作。
7.2筹委会对公司筹建工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筹委会为筹建公司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立协议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担。
7.3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筹委会工作即自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