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议。甲乙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甲方于xx年xx月xx日独立投资于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
1、甲方投资xx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参与方式。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依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一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5000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期间,为甲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年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甲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
(4)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
5、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5)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
7、红利分配:
(2)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1)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9、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流动资金,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1)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