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退股审判实践中存在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约定“人走股退”的现象,由此引发的纠纷,近年也多有发生。“人走股退”,又称为“强制退股”条款,多出现在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的有限责任公司中。如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因调离、辞职而离开本公司的,应当将所持股份退回公司。由于股东因某种原因离开公司后,公司与股东之间不再有任何投资关系,股东就相应丧失了对公司事务、决策产生影响的话语权,因此,类似的条款自然而然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对公司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产生影响,对其效力应作具体分析。 一、我国《公司
树图思维导图提供《公司法 退股》在线思维导图免费制作,点击“编辑”按钮,可对《公司法 退股》进行在线思维导图编辑,本思维导图属于思维导图模板主题,文件编号是:1d76a3b06b49c0046b2a389f0d484f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