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公司的小股东,请问股份制公司的部分股东是否可以在其他股东不知情情况下,以私人名义购买房产,再以私人名义出租给公司?这是否存在违权?我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要看公司章程对股东与公司签订合同进行交易是如何规定的,是否禁止进行此类关联交易;二是要看是否经过股东会同意;三是要看出租人是否是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四是要看交易的价格是否属于正常的市场价格。
第一百四十九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如何你所述股东违反上述规定,你可以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起诉该股东,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