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不同: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而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
2、同样是承担责任,两者的限定分别为出资额和股份。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在《公司法》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和第五章中,无任何“股权”字样,即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股权”一说。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不存在等额划分问题。《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与转让股权不同,转让股份并不需要征得股东会的同意。股权转让必须经其他股东同意,需要履行相应的程序。
对此,《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在实务操作中,也有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会上讨论股东的股权转让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