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项目计算的12.2W元的限额不是所有损失费用的简单相加
通常所谓的“全险”就是包含了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不计免赔险、盗抢险、自燃险等主要险种,很多车主根据字面理解以为自己买了“全险”其实在保险术语中根本不存在这个词
所以即便投保了全部的车险和附加险(共计15款)也不能说是“全险”,因为还有很多种情况属于保险除外责任。
有些车主认为只要投了保险,出现任何损失保险公司都要赔付,事实当然不是这样
首先驾驶者故意造成的损失或间接损失等保险法定免赔。同时我国法律规定驾驶员存在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只能在交强险人身损害限额内先行垫付赔偿款项,同时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而第三者责任险则因存在违法事由而不予赔偿。
有些车主在交强险过期后忘了续保,也有些车主认为晚几天续保没关系,然而因为心存这样的侥幸,就有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果在这段时间内,不幸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发生事故的驾驶人不是车主本人,车主和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关系,也要在交强险12.2万元的限额内与驾驶人承担连带责任,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再由驾驶人承担相应责任。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说明其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
其实出险后应先打122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具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之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
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费用差额部分将有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很多车主都认为,和4S店联合定损就是实际的维修费,也是保险理赔的金额。实际上定损是保险公司的程序,之所以要和修配厂联合定损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是全能的,它要听取4S店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