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许可条件:1、属于企业登记范畴2、材料齐全、形式合法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必需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必需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 必需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 必需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必需
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 必需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必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 必需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 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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