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投资者可以将自己帐户上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的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如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债券数额大于投资者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债券数额,交易所确认其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债券数额进行转股,剩余部分取消。
2、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交易申报方式进行。
A、沪市转股时,投资者应向其指定交易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申报,申报代码为181XXX(如机场转债100009,其转股代码为181009),申报方向为卖出。
B、深市转股时投资者应向其转债所托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填写转股申请,代码与可转换债券的代码相同,无须填写新代码,由于目前很多营业部电脑功能设置不能让投资者通过电脑自助委托或电话委托完成深市的转股申请,投资者应亲自到营业部办理有关的转股的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