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股权托管协议书》,现双方就甲方增资扩股后的股权托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对其增资扩股的股权进行集中统一托管。托管年限参照《股权托管协议书》执行。
三、此次增资扩股的股本为万股,增资扩股后公司股本总额共计万股。其中:
1、法人股万股; 2、自然人股万股。
四、乙方为新增股股东办理股权托管及股东帐户的开立手续,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已开户的股东除外)
2、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股东股份资料,为甲方的新增股东办理如下手续:
乙方向甲方股东收取开户服务费。其中:
法人股东元/户×200户=元;自然人股东元/户×30户=元。
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增资扩股的股权托管费和股东开户服务费全额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六、甲方已托管和增资扩股托管后的股权分红派息、增资扩股、送配股及股东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由甲乙双方及有关各方通过签订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