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第三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由机动车一方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超过部分的按责任分摊。超过的部分按责任比例分担。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建议报警处理,由交警勘验现场,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进行赔偿。
根据我国《交通管理法》的规定,所有汽车在上路之前,都应该要到指定的部门购买车险,没有购买车险的严禁上路。而相应的保险种类相对要多一些,目前必须要购买的保险是强制险,而其它保险是根据车主自身需求,进行相应的购买。通常购买强制险之后,都会在汽车前挡风玻璃上,贴上相应的标识。而一旦机动车未交保险上路,被交警拦下,那么就会被扣留车辆,同时处罚两百元的罚款,而且还会扣两分的处罚。如果次数较多,或者情节严重的,还会有更多的处罚。
机动车未交保险上路是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在对机动车驾驶的过程当中,难免会出现意外。而出现意外之后,就需要理赔,如果是自己来完成的话,很容易造成经济负担。而且很多家庭无力尝还相应的赔偿,给自己给被害人,都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而针对一些不缴纳保险,就上路的车主来说,上海市近期进行了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惩处一起,绝对不会姑息。
机动车未交保险上路增加了驾驶人员的风险,因为知道自己的汽车没有上牌,那么在驾驶的过程当中,就会存在一定的不安的情况,思想不能集中。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不能及时进行处理,而这样就会造成交通事故,对驾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非常大的伤害。因此机动车在上路之前,一定要购买保险,确保驾驶人员的安全。为平安出行,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