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强制三者险尚未出台,保险公司现行的商业三者险条款明确规定“根据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近期发生的驾驶员无责任的三者险索赔案例中,几家保险公司基本上都进行了拒赔。
如果强制三者险一旦在近期出台,保险公司将从过去的“以责论处”向“无过错责任”转换。中国人保是我国最大的车险经营商,其车险领军人物贾海茂表示,保险公司目前缺乏按“无过错责任”处理案件的历史数据,使强制保险的费率测算存在着极大难度。但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将造成保险费率水平的大幅提升。据人保财险初步测算,实行无过错制将使投保人在现行缴费水平基础上,增加1.5 到2倍。也就是说强制三者险实施后车主要花较过去1.5到2倍的价格购买三者险。贾海茂认为,如此高昂的费率水平很可能超过社会的承担能力,严重打击机动车所有人的投保积极性。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建立了强制三者险制度,虽然强制三者险保障水平、运作模式不尽相同,但都和各国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并逐步发展、不断完善。如美国一些州为降低诉讼费用,提高效率,早在20世纪70年代起就开始建立无过错责任制度,后来由于赔付成本、抗辩成本不断上升,道德风险难以控制,有些州又重新实行了过错责任。
因此,无论最终我国强制三者险出台后是规定“以责论处”还是“无过错责任”,都必须兼顾各方特别是广大车主的实际利益并争取及早出台。据中国保监会2004年保险监管系统信访资料显示,由于新“道交法”配套强制保险条例没有衔接,导致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纠纷急剧增加,而这些纠纷主要是司机无责任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