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获悉,贺先生之所以在旧保险合同上较真,是因为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大大提高了对车祸中的受害方的赔偿标准。5月1日,针对《道交法》的赔偿标准,最高法院下发了一个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扩大了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提高了赔偿水平,如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从原先的按10年计算改为按20年计算等。
一财险公司理赔前线人员给记者举例说:“比如有个断腿伤者住院8周,误工费原来有一个每天70多元的赔偿上限,即最多赔4200多元,现在却取消了上限,要赔多少还不知道;护理费原来只须支付住院期间的那笔费用,现在出院后的护理费也要付,支付的最长年限还达到20年;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从原先的按10年计算改为按20年计算,我们公司死亡赔偿的费用一年是8988元,原来只须付89880元,现在却要付几乎18万元……”5月1日前的保单仍用2003年版条款。
平安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一负责人对记者说:“我们现在所用的保险条款是商业保险条款,而《道交法》中所指的是强制保险,本来应该有一套相应的强制保险条款来配合。尽管现在青黄不接,我们却都是按照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标准来进行赔偿的。”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广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帆也告诉记者,该公司的机动车第三者险赔偿完全按照新标准进行。其他保险公司的说法都非常一致。
此外,保险公司人士称,由于保监会的强制保险条例迟迟未没出台,广东地区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保险对于今年5月1日以前投保的旧保单,继续沿用2003年版保险条款。但各保险公司都可以与客户协商,在增加保费的情况下进行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