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车、D车交强险共应赔付200元,对A车、B车各赔偿(100+100)/2=100元,由A车、B车保险公司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2、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B车损核定承担金额+C车损核定承担金额+D车损核定承担金额=(600-100)+800/2+500/2=1150元3.B车交强险赔偿金额=A车损核定承担金额+C车损核定承担金额+D车损核定承担金额=(1000-100)+800/2+500/2=1550元
(二)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互碰,涉及车外财产损失有责方在其适用的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各方车辆损失和车外财产损失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有无责方视为一个整体,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对有责方损失按平均分摊的方式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无责方之间不互相赔偿,无责方也不对车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 无责方车辆对有责方车辆损失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由各有责方在本方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例5:A、B、C三车互碰造成三方车损,A车主责(损失600元),B车无责(损失500元),C车次责(损失300元),车外财产损失400元。则A车、B车、C车的交强险赔付计算结果为:(1)先计算出无责方对有责方的赔款B车交强险应赔付A车、C车各100/2=50元。由A车、C车在各自交强险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代赔。 (2)有责方再对车外财产、各方车损进行分摊A车交强险赔款=(500+400)/2+(300-50)=700元C车交强险赔款=(500+400)/2+(600-50)=1000元(3)计算有责方交强险和代赔款之和A车交强险赔款+代赔款=700+50=750元C车交强险赔款+代赔款=1000+50=1050元(三)均投保了交强险的两辆或多辆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1、肇事机动车均有责且适用相同责任限额的,各机动车按平均分摊的方式,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6:A、B两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有事故责任,A、B车损分别为2000元、5000元,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7000元,死亡伤残费用6万元,另造成路产损失1000元。则A车交强险初次赔付计算结果为:①B车车上人员死亡伤残费用核定承担金额=60000/(2-1)=60000元②B车车上人员医疗费用核定承担金额=7000/(2-1)=7000元③财产损失核定承担金额=1000/2+5000/(2-1)=5500元(超过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按限额赔偿,赔偿金额为2000元)。 A车交强险赔偿金额=60000+7000+2000=69000元 其中,A车交强险对B车损的赔款=2000×[(5000/(500+5000))=1818.18元;A车交强险对路产损失的赔款=2000×[500/(500+5000)]=181、82元。
2、肇事机动车中有部分适用无责任赔偿限额的,按各机动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占总赔偿限额的比例,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例7:A、B、C三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方人员甲受伤,A、B两车各负50%的事故责任,C车和受害人甲无事故责任,受害人支出医疗费用4500元。设适用的交强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交强险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则A、B、C三车对受害人甲应承担的赔偿金额分别为:A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4500×[10000/(10000+10000+1000)]=2142、86元。 B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4500×[10000/(10000+10000+1000)]=2142、86元C车交强险医疗费用赔款=4500×[1000/(10000+10000+1000)]=214.28元3.支付、垫付抢救费金额参照以上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