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介绍,3月26日16时许,司机张某带着身份证、暂住证来到车管所,准备为自己补办一张驾驶执照。张某先是来查档案,查完以后民警经过违法系统查询点开了他的档案编号,结果发现他有一个交通肇事逃逸且未裁决。“他是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当时领导就要求先把他稳住了。”负责档案管理的民警刘泳说。
车管所驾驶人业务管理科民警张江龙说,稳住张某后,他当时就和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取得了联系,15分钟后,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民警赶到了车管所,通过比对张某的身份证和案卷,确定张某就是2008年发生在红山环岛附近一起肇事逃逸的嫌疑人。
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民警介绍,2008年10月28日22时51分左右,31岁的张某驾驶桑塔纳轿车,沿友好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红山环岛路段时,和对向行驶的一辆出租车相碰后驾车逃逸,当逃至友好路和西虹路交会路口时碰撞了一名行人,然后又撞上了地下通道门柱后弃车逃逸。
案发后,沙依巴克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始终未放弃对张某的追捕,张某为了逃避追捕,从2008年10月28日至2009年3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先后更换过三处租住房,事故民警蹲点守候了三次都没能将其抓捕,没想到补办驾驶执照让他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