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公职人员因饮酒驾驶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除了要依法接受行政处罚,还可能会政务警告、记过等处理。
2.当公职人员因醉酒驾驶,被人民法院判决给予刑事处罚的,除了要依法接受刑事处罚,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一条给予政务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等政务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依据其具体情节给予政务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3.当公职人员因醉酒驾驶,不被人民检察院判决给予拘役刑事处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除了要依法接受相关的处罚,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予以撤职,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