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婚前财产公证,是一种理智的行为,反映了公民自我法律保护意识的增强,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在结婚前,可以到婚姻登记地的司法行政机关的公证部门[也就是司法局公证处]申请进行财产公证.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进行公证登记,诸如银行存款.股票,房产,金银首饰,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等,至于期限,可以根据个人需要自由决定.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不会被受理。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名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两周后当事人就可凭收费单据来领取公证书。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