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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些“新新爱情生活”在成都悄然兴起,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莫过于“AA制”婚姻、“联名户头”。“AA制”其实挺简单,就是婚前财产公证。两个相爱的人到******把自己的财产公证一下,并签订协议:收入各归各,每人每月拿出一部分投入到家庭公有财物的购置上,至于谁自愿多拿那全是自个儿的事了。赞成“AA制”婚姻的人认为,实行“AA制”后,从来不会为家务和钱的问题发生争执,在这样的氛围下,婚姻或许会维持得更久。
与“AA制”婚姻相比,“联名户头”制多少多一点人情味。所谓“联名户头”,就是两个人各有各的户头,同时又以两个人的名义在银行开个共同户头,男女双方每月分别往共同的户头里存钱,为其共有财产。而其余的个人财产仍是个人的。
赞成实行“联名户头”的人认为,离婚时各自财产本来就未放在一起,谈不上分割,也不会伤脑筋。
一些社会学家认为,“AA制”婚姻和“联名户头”不外乎是寻求对婚姻生活的保障感到安全感。与其让人大伤脑筋去选择一种方式,为何不能办个“爱情保险”呢?据悉,在上海已出现了这一“新兴险种”。
阿启明年就要毕业了,他是商学院的学生,整天和数字打交道,因为专业的缘故对金钱特别敏感,这点是他自己也承认,他说他这人别的不行,就是一身铜臭味已经修炼得七级浮屠。
“如果我要结婚,我肯定先去办婚前财产公证,没别的,就图个省心省事,俗话说‘先小人后君子’嘛。此举不是说我怀疑我的女朋友,可是,将来谁也说不准,不是吗?其实这也没什么难接受的,现在这个社会,到处都已经契约化了,打工要签合同,住房子要有地契,婚前要结婚登记,死后要有遗产遗嘱……其实这是一个社会从法制化到法治化过渡的必然现象,也是保证公平公正的一个措施。
很多人之所以反对婚前财产公证,是因为觉得此举有‘要面包不要爱情’之嫌,而且未结婚先划分好财产权属问题,不是分明在诅咒自己会离婚吗?其实,这种顾虑老土之极,遗嘱都肯签了,难道还不敢婚前公证?——死都不忌讳,还忌讳离婚吗?
或者更多的人都曾想到这一层,但却羞于向自己的另一半开口,我觉得这点顾虑大可不必。对方若是尊重你,就会耐心去了解你的看法,即使他(她)不接受,但是有一个足够的沟通是很重要的,最起码这会让你们更加清楚彼此的想法。结婚是人生大事,不可儿戏。婚前财产公证并不是一张保险单,恰恰相反,我觉得现在很多人正是将一纸结婚证书作为系住对方的一条救命稻草,谈婚论嫁就一头热,以为结了婚就万事大吉,却忽略了对自己的将来作出必要的保障。
在商品社会里,市场规律要求等价交易的原则,感情世界同样也在无形中遵循了这一经济规律。感情的损失,便要求物质上的补偿,人总要找到一个心理平衡点,于是便有了感情破裂后,财产分割和子女的归属抚养问题,也就出现了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我完全认同这一作法,否则婚姻一不小心便成了感情和财产的赌注。
正如网上一位美眉所说“在感情世界里一切都是易碎品”。世上只有天长地久的婚姻,没有一成不变的爱情。婚姻家庭需要双方去维持,爱情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庇护,天下有情人没有必要终成眷属。
在我看来,婚姻的成立并非是为了爱情,而是为了完成一种社会职能,使人类社会得以规范化地发展。所以,婚姻只不过是被当时社会制度下所确认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习俗、契约和法律行为,是夫妻双方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它只关系到双方利益的分配问题和子女抚养问题。所以我说,婚姻与爱情无关,婚前公证的是婚姻而非爱情。”
小许在一家媒体当编辑,有着相当丰富的收入,她和男友已经拍拖8年了,感情处于“超稳定”状态,他们打算在今年里结束这场爱情长跑,组织一个小家庭。
小许的男友是一个计算机工程师,收入在国内算是“挺吓人”的那种,所以小许和男友一点都不担心婚后费用大增。然而当问及小许是否会做婚前财产公证,小许还是态度蛮激烈地连连摇头说:“不会,不会,我们肯定不会。我不赞成这种做法。”
“我和他已经拍拖8年了,我们曾经‘试婚’过一段时间,那时侯,我们定了一个契约:双方必须保留各自收入的自主权,即在生活中实行AA制。我们认为,在现实生活中,感情上的独立往往就依附在物质的独立上面,只有在金钱上让彼此有一个独立的空间,我们的感情才能够更经得起考验。然而问题很快就出现了,譬如说在外面吃饭,以往都是我男友付钱,可是‘试婚’定了契约后,我们每次出去都会为了谁付多谁付少而争吵。我的男友觉得他照顾我是天经地义的,以前我也觉得是这样,可是定了‘契约’后,我却不这么认为了,我觉得既然定了就得遵守,而男友越是坚持我就越觉得自己是他庇佑下的一个弱者,也就越是坚持非各付各的不可。当然这不仅仅是吃饭的问题,还有其他各样杂七杂八的小问题……于是我们的感情就在整天这样算来算去中间变得浮躁起来了。
我们吵架的次数多了,渐渐地感情有了裂痕,终于我们吵翻了,在这之后我们有了一次长谈,男友对我说,其实他对钱是不在乎的,他在乎的是我,所以他才觉得和我在一起花钱花得很快乐,因为他只是用他不在乎的东西去换他在乎的东西,他觉得这样划算极了,可是我的做法,却让他觉得钱在我心目中比他还重要……我这才明白,在这方面自己太执著了,虽然和他都是一个心,却偏偏让他误解了——正如我误解他一样。
那次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有的男人用钱去买他的爱情,但是有的男人却是用钱去表明:他不在乎钱,他只在乎你。我的男友就是后一种人。所以我觉得婚前公证至少对我而言,没这个必要,因为我们的爱情是不插电的。”小许很坚决地说。
阿梅从湖南来广州已经有七年了,从服装厂生产线上的女工到公司的管理文员,再到自己下海搞服装批发,阿梅努力地将自己的事业一点一点打拼出来。在商场里浮沉几载,阿梅已是身心俱累,她渴望有一个让她歇歇脚、充充气的地方。就在这时候她认识了她的前夫,他那坚实的臂膀阳光般的笑容让疲惫的阿梅找到了依靠。虽然在商场中打滚多年,但是对于爱情阿梅仍然充满憧憬,她内心深处渴望的是地久天长,她以为爱情是可以超越一切的,包括生命和金钱,所以阿梅没有嫌弃他的一文不名,在相恋一年后就嫁给了他。
新婚的日子是快乐的,但是为了辛苦建立起来的事业,阿梅不得不重新四处奔波,无意中就冷落了新婚的丈夫。有一天,刚从广西进货回来的阿梅憔悴地推开家门,赫然看到自己的床上躺着另外一个女人。对爱情投入但并不盲目的阿梅理智地选择了离婚,以为这样就可以一了百了,谁知接下来的家庭财产争执才真正地让她心力交瘁。
“他本来是一个推销员,身无分文,但是离婚之后却分去了我一半的身家……我并不是心痛那几个钱,只是觉得不值得,自己辛苦赚回来的钱,凭什么要双手送给背叛自己的人。本以为选择了离婚就可以理智地分手,可是财产争执却让我们撕破了脸皮,长达一年的拉锯最后是以我的让步告终……最后我从朋友那里听说,那天晚上的一幕是他精心导演的,他本来就不爱我,只是为了想要得我的钱,才追求我。他还跟别人说,‘这年头,所谓的女强人有几个是清清白白的,她外面还不知道有多少个相好呢!’和这样的人同床异梦,我实在是胆颤心寒,更加后悔一时心软分给了他那笔钱。”
一年之后,阿梅又开始了一段新的感情,她是在踌躇了很久之后才接受的。但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阿梅坦言她对结婚仍然心有余悸,即使这次对方比她有钱。所以当她现在的丈夫向她求婚的时候,她提出了一个要求:办结婚公证。“有过一次婚姻挫折,让我明白婚姻并不像爱情那么纯粹,里面还有许多现实的因素要考虑。过去我以为两个人只要真心真意地生活在一起就行了,如果提及物质将会让这段感情变得疏远,让对方有各种各样的猜疑。虽然我非常渴望有一段‘执子之手,与子皆老’的爱情,可是哪一次的背叛不是从信任开始呢?我之所以选择婚前财产公证也是无奈之举。”阿梅深有感触地说。
“感情是无形且得不到保障的,所以我惟有保障自己有形的资产。”经历过一次婚变的阿梅很现实。
家宏与方子算是国内比较早办婚前财产公证的一对夫妻,他们在五年前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就已经一并办理了公证,这在当时双方家长中还引起了不少争议,亲戚朋友们中认为他们经不起考验的大有人在,可是一晃三年过去了,他们不但没有闹离婚,而且堪称“模范家庭”,让不少看扁他们的人大跌眼镜。
“当初,提出婚前财产公证的是家宏,那时候我还没听说过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呢。”方子笑着说,“跟家宏认识的时候,我恰好继承了祖父的一笔遗产,数目虽然不算很多,但是足够我打本做小生意的,我那时刚毕业,不想安安稳稳地打国家工,就用那笔钱做生意,开了一个布艺馆,自己设计一些帽子、裙子、公仔等小玩意出售,兼教授如何制作布艺手工。可能是因为当时做这门生意的人比较少吧,我的布艺馆非常红火,开张第一个月就已经收回成本,还很快就赚到了第一个一万。
虽然家宏那时侯只是一个公司小文员,收入不高,可是这并没有影响我们的感情,很快家宏向我求了婚,可是当他提出要去办婚前财产公证时,我犹豫了。那时侯我有点不理解:既然结婚了,不就是应该彼此凑合着过日子吗?何必楚河汉界地分得这么分明?最后,家宏打消我的疑虑说,之所以办理公证,一来是出于他自己的尊严,他不想别人说他的婚姻是建立在金钱上的,二来因为我现在的财产很大程度上是受益于我去世的祖父,这样做也是考虑到尊重我的祖父,最后,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觉得人难保会有改变的一天,这样做可以给我最大的保障。虽然我觉得这样做没有什么必要,但是我知道家宏的初衷是好的,所以我认可了他的做法。
婚后半年,家宏辞去了工作,拿出自己的积蓄跟朋友合伙搞了一个酒吧,他们的酒吧搞得有声有色。我们各自有了自己的事业。在商场上,我和家宏就像两条平行的直线,而财产公证就像是那条维系我们的藤,让我们互相联系而又彼此独立。”
后 记: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一种深入人心的婚姻程序,所有准备共同生活的男女都会把财产公证作为结婚前的一种准备。前不久,司法部的有关领导在深圳市******指导工作时表示,婚前财产公证的普及程度是民众婚姻观念进步的重要标志之一,目前,我国有关专家学者正在探讨将婚前财产公证作为如同婚前体检等一样的婚姻准备程序而写入《婚姻法》的可行性。以法律监督的形式来实现夫妻财产分割的契约化,从而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不能否认,如今社会中的一些人有着太多的功利心,在原本圣洁的婚姻生活中,“傍大款”、“傍富姐”之类充溢着功利气息的词汇不时出现,但是爱情就目前的实际状况来看,仍然无法摆脱和人的社会经济活动相关联的现实——这就是婚姻在一定程度上是和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有直接关系的组合和分化的经济关系。
如何让现代人的婚姻中多一分真情少一分功利?婚前财产公证通向的是美好的天堂,抑或是……这成了现代人苦苦追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