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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的效力怎么认定思维导图

定格苍凉
2023-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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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款的效力怎么认定
期间
借款
效力
关系
认定
如何
被告
财产
原告
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
夫妻财产约定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于2001年9月13日登记结婚,婚后,原告将自己的工资存折交由被告处,家庭各项收入由原告负责保管和进行开支。2005年11月15日,被告单位派被告到外地出差,但费用要先由被告自己垫付,因被告的收入都由原告保管,便要求原告拿3000元钱垫付差旅费,原告要求被告出具借条才将3000元款项交予被告。后因夫妻关系不和,原、被告于2006年国庆节后开始分居,2007年11月12日,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其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被告偿还2005年11月15日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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