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上海还没有设立专门的申请孤儿热线,但是民政局的电话已几乎被打爆。很多爱心人士都是哭着打来电话表达强烈的领(助)养愿望。
杨先生是某证券公司的职员,妻子是银行的职员,他们有个4岁的女儿。因为已为人父母,四川地震后,杨先生夫妇始终牵挂着灾区的那些孤儿。杨先生在决定领养后,不仅拨打上海的电话、在网上发帖,并多次致电成都的朋友,帮他联系当地民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尽快领养孩子。
连日来,类似的咨询纷纷出现在各大网站。还有网友在网上建立起民间四川地震孤儿收养论坛以及收养孤儿QQ群。记者在一个名叫“爱蓓蕾”的论坛上看到,虽然才创立3天,但是已有数百名网友希望收养灾区孤儿,并自发留下联系方式。
上海市民政局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昨天的近千个申请领养孤儿的市民中大多为热心的白领。
昨天上午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发来《关于国内外组织和个人收养灾区儿童的答复意见》表示,目前抗震救灾的首要任务是抢救生命。在灾区的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后,有关部门将按照民政部的统一部署接收和安置孤儿,并尽早开展孤儿的收养工作。上海市民政局提醒市民,如决定要收养四川灾区孤儿,可以先预约登记,届时,符合收养条件的上海市民可按照《收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孤儿收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三种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满足四个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相关规定还明确,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