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反家暴法实施前的一起案件。这里有个细节是,法官在庭审中,并未明确认定吴先生存在“家庭暴力”,仅仅把他的行为表述为“殴打”。
法官说,这是因为在反家暴法生效前,“家庭暴力”这一概念很难进行认定。
下城法院统计发现,自2009年起至今年反家暴法生效前,离婚案件中当事人自述存在家暴的有63起,但仅有6起被法院判决认定存在“殴打”,没有1件能明确认定属于“家庭暴力”。
“家暴放在以前很难证明,可能只有夫妻一方的自述,而对于偶尔的殴打、互殴、性暴力、冷暴力等,一般不作为家庭暴力对待,但会作为离婚理由考虑。”法官说。
举证与认定困难,导致因家暴行为、以“家庭暴力”事由准予离婚的情况较少。
反家暴法则将家庭暴力定义得非常明确,“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
在上述的杭州首例家暴刑事案件中,齐先生不顾人身保护令仍然尾随跟踪妻子罗女士,发现妻子与男同事一起行走时就“按捺不住怒火”拿凳子砸妻子,他这一举动明显已经违反反家暴法,并且涉嫌犯罪,所以检方提起公诉。
而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如果存在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医生怀疑孩子被家暴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
据悉,杭州市反家暴委员会有19个成员单位,涵盖了保护家庭成员权益的每个职能部门,大家各司其职,对家暴行为作出反应。
反家暴法中则明确,遭遇家暴的家庭成员,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妇女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投诉和求助;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是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民政部门、学校、医院等在工作中发现他们遭遇或者疑似遭遇家暴的话,还必须向公安机关及时报案,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一点要求比较高。比如医生接待受伤的儿童时,家长声称是摔伤的,但医生目测不像意外受伤而像是人伤,那么反家暴法就要求这个接诊医生必须向公安机关报告。”苏迪亚举例解释说。
如果真的遭遇家暴,无处可去怎么办?
“可以去庇护场所,杭州的各级民政部门目前已经开辟专门的场所,相当于为妇女同志当一个娘家人,提供避风港,里面吃住都是免费的。如果夫妻俩的气消了,可以见面了,再回家去好好谈谈。这对娘家人不在杭州的人来说,算是一个福音。”苏迪亚律师说。
目前,杭州市区两级救助站,已经增挂了“家庭暴力庇护中心”的牌子,但设施条件一般好于救助流浪者,市级庇护中心还设有婴儿床等。
反家暴法的实施,除了给家暴受害人更多保障外,更重要的是要公众树立一种反家暴的观念。
法律界人士认为:“现在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只有造成一定后果才算家暴,其实并非如此。”夫妻之间,一个耳光,一个推搡,其实已经是家暴,而很多有“棍棒底下出孝子”想法的家长,打孩子也是家暴。“根据国际上公认的研究,如果一个丈夫第一次打了妻子,即便他再怎么保证,都会有第二次,第三次。”所以对于家暴必须零容忍。
人身保护令
程序:法官介绍,遭遇家暴的当事人,不论是否处于离婚诉讼阶段,都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受理后,将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紧急情况下将在24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成功后,人身保护令的最长有效期可达6个月。
法院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后,将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及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组织。需注意的是,人身保护令虽由法院执行,但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组织应当协助执行。
记者采访一些婚姻中遇到困惑的女方,她们也表示,去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一定是万不得已时,一般碍于夫妻情面,没考虑离婚的话,总不至于闹到法院。
法律界人士认为,人身保护令不只是保护被家暴的当事人,还包括当事人的近亲属。“比如妻子被家暴了,老公觉得既然你法律不许我骚扰妻子,那我很可能反而会去骚扰妻子的父母等,反家暴法中的人身保护令同样可以禁止。”
不过,苏迪亚认为,人身保护令中规定可以“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宿”这一条,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比较困难。“如果住的地方是施暴者唯一住所,难道把他赶出房子?”
“很多当事人来问过,但鉴于她们自己的考虑,截至今天我们法院还没有发出人身保护令。”下城法院立案庭法官说。
不止下城,到目前为止,反家暴法实施以后,杭州还没有法院发出过人身保护令。
家暴告诫书
程序:这是一种新的家暴制约措施,给家暴施暴者和受害人有了一定的缓冲。告诫书比拘留等行政处罚要轻,比口头教育要严肃得多,属于公安部门出具的正式的书面警告。
苏迪亚律师在帮杭州的妇女同志维权过程中,发现了一个尴尬的现象。在他此前处理的40多件家暴案中,没有一个妻子愿意签字同意施暴的老公去拘留。“有的是不敢签,怕老公出了拘留所,变本加厉打自己;有的是听说拘留会给老公留下案底,将来甚至影响到孩子毕业后从事特殊行业的政审。”
家暴告诫书起到了很好的缓冲作用,根据此前其他地区的试点统计结果,发布家暴告诫书后,减少了40%左右的家庭暴力继续发生。
“相当于给对方一点面子,有利于缓解夫妻感情,不激化家庭矛盾。”苏迪亚认为。
此外,家暴告诫书的一个重要作用,是可以成为被施暴者上法庭维权的利器,一旦起诉离婚,这可以直接转为家暴证据(通常来说,以往离婚诉讼中的家暴证据较为难以搜集)。
不过基层民警提出,家暴告诫书可能会存在送达难的问题,“哪个在家里打了人的人,敢到派出所承认自己打人了?更不愿意来派出所领告诫书了。”
苏迪亚律师建议,可以效仿外地试点经验,公安机关把告诫书通过留置的方式送达到加害人的住所,采用拍照方式记录送达,并邀请社区负责人等在场见证,同时向加害人发送通知短信予以告知。
向谁求助和投诉
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一般是所在单位工会组织等。
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向妇女联合会:妇联组织会安排心理疏导、公益律师维权等。
向公安机关:直接拨打110报案,追究施暴者法律责任。
向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已经设立家暴庇护场所,可提供免费的临时居住和生活。
(原标题:【深读】首部反家暴法实施半月,不少人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