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案鼓励大家把晚婚晚育的观念向按政策生育转变。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登记结婚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10天。而此前,贵州省婚假最长13天,但只有晚婚的人可享受。按照修正案规定,晚婚假取消后,所有结婚的人均可享受13天婚假。
关于产假(女方),此前我省在产假期间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节育手术的,最长可享受产假188天。修正案规定,无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只要是符合政策生育的,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都可以享受增加的60天产假,共158天。接受节育手术的,按照规定享受休假。
而陪护假(男方),此前我省规定男方陪产假为7天。修正案规定为15天,比原来增加了8天。
修正案明确,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考勤、考核、晋级、晋职和提薪。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无论是13天的婚假,或者158天的产假,以及15天的陪护假,这里的天数,指的是自然日,不是工作日。也就是说,这些假日,均包括周六周日以及其它法定节假日。
此外,在避孕方面,修正案也有改变,规定政策内生育的夫妻提倡使用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不再采取绝育措施,更加人性化。同时,还将原来的“育龄夫妻应当定期免费接收孕情、环情检查,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修改为“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孕情、环情检查等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更加突出计生工作的服务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