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好自愿离婚的,在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之前需要写好离婚协议书,可手写也可打印,在离婚登记时,婚姻登记处需要存档一份离婚协议书。那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呢?由于离婚协议条款较多,在此就主要的几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部分、首先应当写清楚离婚男女双方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等。第二部分、写明双方认识时间、结婚时间、登记机关、离婚原因等信息。
第三部分、表明男女双方为自愿离婚。一般表述为:“男女(或甲乙)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有未成年子女的,应写明子女身份信息、抚养归属、探望权等相关问题。
第四部分、写明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和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第五部分、双方确认除第四部分列举的财产外,没有其他财产。如果离婚时,一方有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等行为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隐匿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应自动放弃该权利。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部分、应当写明在离婚时若一方存在生活困难等问题另一方要给予适当帮助。第七部分、写明过错方自愿给予无过错方的精神补偿多少。第八部分、约定好违约责任。
第九部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约定。主要是把协议的内容尽可能的列举出来,以维护双方权利。最后写上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