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女士说,春节前她与前夫相约来到亭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被要求缴纳200多元的手续费,其中包括服务费150元,照相费60元,工本费9元。当时,由于潘女士手头没有这么多钱,就没能办到离婚证。2月9日,潘女士再次前去办理离婚证,向工作人员咨询收取服务费的依据,并提出不愿缴纳服务费,最后工作人员收了她69元的照相费和工本费。
“如果当时我不提出异议,这150元服务费也就交了。我不明白到底办离婚证的费用是多少?收取服务费是否符合规定?”记者随后赶到亭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情况。离婚登记室里,工作人员正在给几位市民办理登记手续。记者询问了正在该处办理离婚登记的几位市民,有人表示对于办理离婚证的费用不是很清楚,也有人说要200多元钱,但在场的人都没有对该费用提出异议。工作人员说的工本费、照相费和服务费与潘女士所说一致。
记者打电话向有关部门作了咨询。亭湖区价格举报中心和市民政局社会服务处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对行政服务部门的要求一直是规范服务、规范收费。按规定,办理离婚证应收取工本费,至于服务费的缴纳应是出于自愿,必须征得办证者同意后方能收取,不能强行收费。服务性收费项目最好以公告形式公布上墙,让前来办证的市民自己选择,做到费用收得明白,缴得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