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一中年妻子因丈夫在网上结婚生子,觉得自己受到冷落,一怒之下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法庭,并要求其进行精神赔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记者昨日对当事人林女士和张先生进行了采访。
四年前,家住哈尔滨的林女士赶时髦也安装了一台电脑,并在小区内率先申请了宽带上网,一下班夫妻俩就一起在QQ上聊天,好不自在。后来,由于时间一长,她对聊天失去了兴趣。倒是她的丈夫张先生从此迷上了网络聊天,此后令她奇怪的是,丈夫每天上网的时间越来越长,回家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还很神秘,不和林女士说话,有时候还经常聊到半夜。
作为教师的林女士,一开始只是以为丈夫简单地沉迷于网络。她当时还戏言要从网络中把丈夫“拉”回来。她说:“开始我以为丈夫也是被网络打打杀杀的游戏迷住了,心想下班回家,打打游戏放松一下也未尝不可,所以没当回事。”但后来,她隐约觉得丈夫对这个家没有以前关心了。
一次很偶然的机会,让她发现丈夫竟然在网上有了老婆,还共同抚养了一个孩子。“那次他出去了,QQ忘了关。我看到屏幕上显示了一句:‘亲爱的’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劲了。”
接着她好奇地翻看丈夫的聊天记录中,发现丈夫已经和这名女子在网上结婚两年了,还有了孩子。随后,林女士追问丈夫,得到的回答却是,这是网络虚拟婚姻,大家根本见不了面,和聊天一样是排解无聊时间的,还让她别当回事儿。
林女士透露:“可能我这人太粗心了,其实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他仿佛变了个人,根本就不关心这个家了,每天就在虚拟的‘家’里生活。”东窗事发之后,林女士觉得这是丈夫对自己的不忠,而且过去一段时间自己受到了冷落,此后两人之间争吵不断。她考虑了一个多月,向张先生提出离婚。张先生不同意,她最终以“重婚罪”将丈夫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得到其夫的精神赔偿费。
她认为这种虚拟的婚姻已经给现实中的夫妻生活造成了伤害,使得其丈夫对现实中的家没有了感情。“网络中也是结婚行为,不论双方是否见面。”她在诉状中称,其夫在网上结婚生子,这种“重婚”行为对自己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要求丈夫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对此张先生却坚持认为自己只是在网上无聊消遣而已,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妻子的事情。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婚姻成立实行登记原则,无论是“网恋”还是目前极为流行的“网婚”,显然都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因此没有重婚之嫌。据此,法院同意了林女士离婚的请求,却驳回了她要求丈夫支付“过错赔偿”的要求。
据悉,中国目前有10余万网民加入了“网婚”行列,但像这样因“网婚”而导致现实生活中的夫妻离婚还是少见。为此,不少网民纷纷参与进来,表示对此事十分关注。
一位网名为“惊鸿一见”的网友认为,网婚不过是虚拟世界中的一种娱乐方式而已,不值得如此大惊小怪。其实网婚的过程和现实中的结婚倒真得有些相似——只要双方有共同的话题,并试图长期在一起“生活”,就可以轻点鼠标在网站上申请虚拟结婚,先与对方“登记结婚”。婚后,在社区里可拥有自己的“家”,双方甚至还可以申请抚养“孩子”。除了见不着面,现实中的婚姻生活怎样,网婚都可实现。若是双方觉得聊不到一块儿了,还可以再虚拟离婚、再婚,她表示非常有趣。
网民“小北”却认为,网婚是十足的“精神外遇”,并声称对已婚人士的现实婚姻有影响。“虽然网婚双方没有实质上的关系,但精神方面很投入,两人在网上结婚、生孩子、过日子,犹如现实生活的复制。”这样下去,肯定会对家庭生活不利的。
一位婚姻关系才能成立。网婚不符合婚姻法的要求,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对社会也没有任何意义,所以它也不具有法律上所认定的社会危害性,仅仅属于一种道德自我评价的问题。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家周孝正说:“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一辈子都在追求完美的状态,但他们很快发现现实生活渐渐趋于平淡,此时虚拟婚姻为这些人提供了实现完美生活的空间,让他们找到了一个可以暂时逃避的地方。”他认为,若是到了虚拟与现实生活部分的地步,将对其行为方式、思维方式造成不好影响,他主张应慎重对待。
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的一位杨教授说,目前人们热衷的网上虚拟婚姻游戏,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现实婚姻的不稳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虚拟婚姻是弊大于利的。她认为把网婚当作一种娱乐消遣方式还可,但不可过分沉迷,珍惜家庭才是生活美满的本源。